一、学时登记系统升级
1.学时登记系统显示的单位名称与现在工作单位不符
个人中心已经开通学员---“变更单位”功能,学员添加变更申请的时候,务必选择所在单位名称的全称,且与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公章核对无误。(已经出错的,可以申请调动单位)
单位注册时务请单位管理员提交与单位法人证书一致的名称及其信用代码。单位属地和行业分类需要完整填报。
2.旧学时登记系统
8月2日,旧学时登记信息迁移到本网站,学员可以登录个人中心/我的学时查阅。当天开始,旧学时登记系统不再新增学时登记,历史数据保留一个月,供专技人员查阅核对。
二、关于发票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7月1日开始,为保证您能及时收到合规发票,请在发票信息中准确、完整填写“单位、税号、地址、开户行”等信息。
我们在缴费系统内设置了开票名称选择。建议学员咨询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按要求提交开票信息,以便可以办理报销手续。
目前,开票信息提交后,无法更改。请学员谨慎核对后再提交。
三、 关于一般公需课学习和考试
学员缴费报名后,微信支付的即时开通学习功能(网银缴费方式缴费用户需要点击“返回商户”,未点击返回的,3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予以处理,才可以开通学习功能;逾期未能开通学习功能的,请致电工作人员)。
学员在线完成视频课程学习(视频学习时间显示进度为百分之90以上,状态栏显示已完成)学员可以登录:个人中心~报名考试~选择对应课程的考点/时间报名考试。报考后,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报名截止日24小时前)可以撤销考试报名,另行选择其它场次。如果没有合适的考试场次或者所选场次报名已满额,请等待系统发布新的场次。
一般公需课(18学时)的学习和考核,一般在当年11月份结束,次年无法安排补学(登记)上年的学时。我们建议大家在完成视频学习后尽快选择合适的考点和时间报考。
四、关于视频不能累计学时问题
请学员使用360极速模式/IE9及以上观看视频,低版本IE或者打开多个视频窗口,均可能出现无法累计的情况(一定时间后有提示),需要重新观看未能计时的部分,所以请学员避免误操作带来的不便。本系统暂不支持手机。
五、个人注册信息更新
系统升级后,对旧系统的职称系列分类进行完善和调整,学员登录可能要求重新填写职称系列,请慎重选择对应的职称系列,完善个人信息。
六、关于电话咨询
如学员致电我们的电话一直占线,烦请学员先查看我们发布的最新资讯/通知公告/学习帮助栏目的信息,一般可以得到解决。